教职工考核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1 00:00:00 阅读: 4720

教职工工作考核内控方案

为规范省实幼教职工工作考核,促进园内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更好地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考核工作要求及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组织领导

成立园考核工作小组,园长或书记任组长,负责月及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由班子成员、支部纪检委员、幼儿园各部部长和部门组长组成,负责对每月各层级教职工工作考核结果及年底对各部门年度考核推荐的优秀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推优。

时间安排

月工作考核:每月30日,通过校园企业微信平台各层级管理人员进行全园各岗位人员月工作考核。

年度工作考核评优时间:结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度考核评优时间安排。

考核内容

月工作考核:从物资管理、遵章守纪、师德修养、工作质效、安全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围绕本人职位职责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基础上,重点考核政治素养和工作实绩。其中: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以突出政治规矩意识、工作思路、驾驭全局及推进工作能力为重点;幼儿园管理副职人员,以突出政治规矩意识、协调配合、谋划创新、狠抓落实的能力为重点;其他工作人员,以突出政治规矩意识及按职责分工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

考核等级评定

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月工作考核中单项工作受到表扬的,当月该项工作考核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需经考核小组商议后报园领导班子认定。

年级考核工作中的优秀,在月工作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部门将年度考核推荐的优秀初步人选名单报考核小组并上传其年度述职材料;

2、考核小组组织成员,对各部门的优秀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规定比例推荐优秀人选;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推优结果上报园领导班子,由班子研究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上报局机关人事处。

4、局人事批示后,评优人员名单公示。

有关情况说明

省实幼对不同性质的用工人员同时间、同步骤进行月工作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包括在职在编员工、园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短期用工人员。病事假超过半年不参加年度考核,来园工作不满1年的,参加考核只书写评语,不评定等次。

根据局人事考核推优比例进行优秀人员的确立。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园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评优工作由局考评小组研究确定。

幼儿园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及平时工作实际,按在职在编、聘用、短期用工三类推荐幼儿园年度优秀及表扬人员,优秀及表扬等次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有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评优资格。其中:年度出现安全事故、全年缺勤超过3天(包括3天)、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的。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考核将不合格。其中:有出现严重责任事故人员、有投诉经调查核实有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儿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