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及 示范校创建的通知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9-28 15:46:20 阅读: 12347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及示范校创建的通知》(宁教语〔2018〕6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校验收、积极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在写好方块字、说好普通话中感悟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增强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底色。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分类推进

1.全区各中小学按照《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评分标准(中小学)》(附件1要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校长和语言文字工作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2.幼儿园按照《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评分标准(幼儿园)》(附件1要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应更加注重校园语言文字环境规范建设、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及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建设结合幼儿学习特点积极发展幼儿的倾听、理解和表达能力。

3.已经认定为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不参加达标验收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更好地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为达标验收学校提供工作经验。

(二)分步达标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达标建设于2017年启动,分三年实施, 2019年底原则上全部学校通过达标验收。在达标验收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截止到2017年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已成功创建30所示范校(园),2018年计划创建22所示范校(园),计划2019年底我区中小学示范校占比达50%以上。

根据2017年各学校、幼儿园申报确定的三年达标验收分步实施计划,2018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共52家单位计划申报达标验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要求今年申报的单位确定一名责任领导,负责申报创建工作。在达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将向市教育局推荐创建示范校中小学10所、幼儿园12所,请今年确定申报达标验收的52家中小学、幼儿园及早着手准备申报达标验收和创建工作。

(三)验收方式

验收程序为:学校申报、组织评审、现场抽查、公布结果。

1.学校申报。自评达标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向区教育局报送自评材料(附件3),并准备好近三年的工作台账,申请考核验收。申报考核验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前。

2.组织评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现场检查。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报市级示范校的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

检查方式包括:查验证书、随机访谈、随机察看。“查验证书”指查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随机访谈”主要是随机采录师生普通话语音数据,了解其普通话使用水平;“随机察看”主要指随机察看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普通话使用情况、校园用字规范化情况。

4.公布结果。区教育局于年底公布验收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文化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精神,组织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文化实践活动,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教育各环节,使广大师生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更好地亲近中华经典,增强语言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已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水平。

区教育局联络人:赵良骅;电话:83230057,13952045508;QQ:513416592。申报达标验收的52家中小学、幼儿园请填写附件2,落实责任领导、联系方式于9月28日之前上报区教育局,将附件2发至邮箱:zlqzxzl@163.com

申报达标验收学校报送附件3,时间:10月24日前。

附件:1.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准

2. 2018年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计划申报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名单

3.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申报表

                                                                                           

                            

                        

 

 

                      鼓楼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