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11 17:03:43 阅读: 4184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对孩子做到关心耐心、细心,不歧视、不偏爱、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二、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对幼儿高度负责,完成任务一丝不苟,不敷衍责,不弄虚作假,不出责任事故。
三、努力学习、掌握规律。按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各种教学、教育活动。对幼儿教养不强求一律,不生搬硬套、不成人化、小学化。
四、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雅,语言规范,事事做幼儿表率,不声高色厉,不说粗话,不大声喧哗。
五、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加强组织性、纪律性、遵守社会公德、衣着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梳怪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