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020版)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26 14:35:36 阅读: 26365

【说明】

1.评价细则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幼儿园管理文件精神修订。

2.二级指标达标程度评价分达标(A)、未完全达标(B)、不达标(C)三个等级。

3.二级指标达成度评价规则:所有观察点均达到A级要求的为A 40%以下的观察点存在不足但无评价细则所指不达标问题的为B;观察点存在细则所指C级问题任一点,或60%以上的观察点未完全达标的均为C

4.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结论规则:A≥30C=0为通过评估;A≥26B+C≤9C≤2为有条件通过评估;A <26C2则不通过评估。

 

评估标准

评价细则

达标 A

不达标(C






    1.正、副园长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要求和园长岗位能力要求

1.1.1正、副园长应具备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并取得省级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园长还应具有五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并达到中级职称相当的专业能力。

1.1.1园长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或不具备五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1.1.2园长应达到《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能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园长岗位职责,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加强自主研修,不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1.1.2园长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管理行为违背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保教人员配备保证两教一保,满足工作需要。

1.2.1保教人员按每班两教一保标准配备。规模6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正职园长、保健教师均不计入。招收残疾幼儿的应配备专兼职特教教师。

1.2.1保教人员配备低于两教半保。

1.2.2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中在编教师或备案制(员额制)教师占比在50%以上。

1.2.2公办幼儿园的公办编制(含备案制或员额制人员)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专任教师均具备幼儿教师资格,80%以上达大专学历。

1.3.1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专任教师全部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转岗中小学教师接受6个月以上专业培训且综合考核合格。

1.3.1专任教师20%以上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1.3.2专任教师80%以上达到大专学历,新进教师100%达到学前教育大专学历。所有教师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4.保健人员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保育员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训。

1.4.1按照150名幼儿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须经市级以上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聘用的卫生医疗系统人员必须符合资质要求且全日制在岗,至少一年一聘。

1.4.1 150名幼儿以上的幼儿园无专职保健人员。

1.4.2保育员均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全部接受过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厨师和厨工、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均定期参加分类岗位培训。

1.4.2保育员等30%以上未接受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5.注重园本教研和学历提高,制定并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幼儿园保教人员业务档案健全。

1.5.1建立园本教研制度,坚持开展基于问题导向、持续性沉浸式的园本教研,系统性、科学性强,有效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1.5.1 园本教研没有针对实际问题,成效不明显。

1.5.2幼儿园和教师均定期制订并有效实施专业发展规划,分层目标明确,培训机制健全,研修工作措施得力,过程管理规范,目标达成度高。

1.5.2教师无专业发展规划或规划不切合实际,目标达成度低。

1.5.3教师、保育员和其他人员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记录真实及时,管理规范。

    6.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人人参加教科研活动,教科研活动效益高。

1.6.1教师的学习意识、研究意识、质量意识较强,主动参与园内外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活动计划与实施、游戏活动支持与引导、一日生活组织与保育、环境创设与利用、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等专业能力。

1.6.1教师各方面专业能力普遍较差。

1.6.2教师注重园本教科研工作和课题研究(不要求级别),取得一定的工作实效和研究成果。教师人人做幼儿观察和活动反思, 80%以上教师自主或参与实践性主题研究,并形成交流互鉴制度。

1.6.2教师观察记录和活动反思不真实,或普遍质量较差。

    7.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用制、岗位责任制,教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教技能和团队精神。

1.7.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健全、实施规范、成效显著。

1.7.1管理制度不健全,教职工普遍缺乏工作积极性,或教职工离岗率高影响正常保教秩序。

1.7.2严格执行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保教人员团队建设有效,教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1.7.2近两年教职工中发生违反《十项准则》问题受到教育行政部门查处。






    1.幼儿人均用地、建筑、绿化面积分别达到1592 m2;户外幼儿活动场地生均8m2以上。

2.1.1幼儿生均占地面积达到15 m2

2.1.1幼儿生均占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

2.1.2幼儿生均建筑面积达到9 m2,不含临时自建用房和临时借用房屋。

2.1.2幼儿生均建筑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

2.1.3幼儿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达到8 m2(含生均绿化面积2 m2)。

2.1.3幼儿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低于6 m2

    2.各班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储藏室配套,专用活动室面积能满足幼儿活动需求。

2.2.1园内各类用房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版)要求,各班活动室使用面积105 m22019年前不低于90 m2),室内功能分区配套、规范、合理,能够满足幼儿活动需求,同时方便教师观察和支持幼儿。单一班级活动室使用面积不低于70 m22019年前不低于54 m2),并有使用方便、面积达标、设施设备齐全的寝室、卫生间、储藏室等配套用房。

2.2.1单一班级活动室使用面积普遍低于70 m2,或卫生间不配套。无幼儿在园午睡和午餐的基本条件。

2.2.2因地制宜建有3个以上的公共活动区域,空间布局、资源配置和安全管理等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学习与发展。

2.2.2公共活动区域数量不足、空间较小,不能满足幼儿学习活动需求。

    3.有草坪、沙池,有足够的软地,有饲养场(角)、种植园地(角);各类场地的比例、布局合理,安全卫生,使用率较高。

2.3.1基于幼儿成长和课程建设需要,因地制宜选择设置山坡、水系、沙地、隧洞、树丛等,有较为开阔、适宜奔跑的场地,布局合理,既方便幼儿强健体魄,又有效支持不同气候条件下幼儿多样的户外学习活动,有防护措施,无安全隐患。

2.3.1户外场地和环境过于单调匮乏,不能满足户外学习需要,存在安全隐患。

2.3.2充分利用沙、泥、草地、塑木等铺设软质场地,软质地不少于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的70%。与小区共享的种植、运动、软地等资源应在同一小区内,不跨越机动车道,不超过200米路程。

2.3.2水泥地和塑胶场地面积过大。共享的户外活动资源不适用、不安全,使用率低。

2.3.3合理设置运动区、沙水区、种植区、饲养区、艺术区、建构区等,满足幼儿不同领域学习发展的需求。有防护措施,无安全隐患。

2.3.3户外活动区域设置和资源配备不合理,使用率低。

    4.有满足幼儿开展各类体育活动需要的大型玩具和体育运动器械、器具;有保证幼儿在阴雨天活动的场地或设备。

2.4.1参照《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并根据办园规模,配备支持幼儿自主游戏和开展户外集体活动的开放性、多样化设施与材料,品种丰富、数量充足,收纳便利有序、利用率高。

2.4.1未配备必须的大型玩具、运动器械,或大型玩具、运动器械存在无法改善的安全问题。

2.4.2有满足一个班级以上开展活动的阴雨天活动场地、设备和游戏材料。

2.4.2无阴雨天活动场地和设备、材料。

    5.班班有符合幼儿身高、配套的桌椅;有开放式玩具橱、图书架、钢琴、电视机等;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消防、防寒、降温设备。

2.5.1班级活动室相关设施设备数量、质量均参照《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配标准(试行)》和幼儿年龄特征、健康安全要求配置、维护、更新。

2.5.1班级设施设备配备普遍数量不足或不能正常有效使用。

2.5.2照明、通风、消防、防寒降温设备配置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正常使用,教职工熟练掌握各类设施设备使用方法。

2.5.2无符合规范要求规范的消防设施。

    6.玩具数量足够,能满足幼儿一日活动需要;有必要的教具,有摄像、摄影、投影等现代化教学设备。

2.6.1参照《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并根据当地自然、社会和文化特点,建设幼儿园教育资源库,配备种类丰富、数量充足的玩教具和活动材料,方便幼儿和教师自主取用。各种玩教具和材料能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动态调整和更新。

2.6.1 30%以上班级或区域配备的玩具不能满足幼儿学习需要。

2.6.2教育城域网网络接口到班,班班有现代化教学设备与资源,满足教育和学习需求,使用科学,注重保护幼儿视力。

2.6.2班级无网络设施和现代化教学设备。

    7.幼儿图书(不含课程用书)生均10册以上,教工图书(含各类教育、教学参考书)人均20本以上,订有5种以上省级学前教育报刊。

2.7.1幼儿园图书、报刊的购置数量达标、质量较好、品种丰富多样(不包括幼儿自带图书),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学习发展需要。复本数量适度,利用率高。

2.7.1幼儿园图书质量差,且数量低于标准的80%,班级图书数量少于60册。

2.7.2图书配备与幼儿园课程实施联系紧密,并科学配备到室内外各个区域。

2.7.2图书配备与使用僵化,不能为各个区域进行的学习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2.7.3实施年度购书制度,更新、更换及时,幼儿图书年生均金额不少于20元。教工图书报刊订购达到要求。

    8.幼儿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基本满足日常保教需要的流动资金。

2.8.1公办园经费由财政按时足额拨付,普惠性民办园享有同类财政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其他民办园收入按章程规定的比例留用。

2.8.1公办园、普惠园未足额享有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

2.8.2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使用到位,玩教具更新经费充足有保障,教师培训经费预算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单独列支。

2.8.2玩教具更新经费、教师培训费用过低。

2.8.3教职工工资能及时、足额发放。公办园积极推进教师工资同工同酬、同岗同酬要求的落实。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各类幼儿园按规定足额、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8.3聘用教师未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非普惠园教师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



    1.严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隔离、预防疾病、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制度,认真做好入园检查、定期体检、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各类账册、资料、档案齐全、规范。

3.1.1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规章,结合本园实际制订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各项制度,制定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重大疾病防控方案(尤其是呼吸系统疾病)和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

3.1.1卫生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或卫生管理工作不到位,幼儿园出现较为严重的流行性疾病。

3.1.2认真做好幼儿入园检查、定期体检、晨检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各类记录、账册、资料、档案齐全,过程性原始资料规范、完整。

3.1.3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加强对近视、龋齿、肥胖、特殊需要等幼儿的跟踪专案管理,并及时反馈、改进保教。

3.1.4做好所有教职工的上岗体检与定期体检,及时观察、了解思想与情绪状态并做好相关工作。

    2.幼儿园有保健室和常用设备、器械、药品;班班有齐备的生活用品及消毒设备;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卫生,方便幼儿使用,使用率高。

3.2.1设有面积达标、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的保健室、隔离室,管理制度健全。

3.2.1无符合标准的保健室、隔离室。

3.2.2班级生活和卫生设施齐备、安全,管理严格,方便幼儿使用和教师观察、照护,有利于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2.2班级卫生设施设备不齐全,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3.厨房设施齐全,适应全园教师、幼儿用餐需要,符合卫生部门要求。

3.3.1厨房证照齐全、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健全,达到省定装配标准和县级以上管理部门规范要求。

3.3.1未按标准配套厨房。

3.3.2幼儿膳食科学合理,食谱提前公布,实施管理人员陪餐制度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机制。

3.3.2没有实行家长监督机制。

3.3.3师生伙食分开,单独核算,盈亏合理,信息公开。过程管理规范,有采购、查验、索证、审核、监督等管理制度。

3.3.3师生伙食未分开核算。

3.3.4按照每80名幼儿配备1名炊事人员的比例配备炊事人员,上岗前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均有健康证,并实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

3.3.4厨房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

    4.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检查制度健全;密切关注幼儿的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档案健全。

3.4.1全面、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安全防控体系健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安全工作档案齐全。安保人员持证上岗。

3.4.1未按要求配备持证上岗的专职保安。

3.4.2密切关注幼儿在园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幼儿外伤发生率每学期低于5%,没有发生其他安全责任事故。

3.4.2近两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部门查处。

3.4.3加强幼儿接送交通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

    5.园内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活动所提供的场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确保安全,无事故隐患。

3.5.1园所独立,封闭管理,门卫管理规范,人防、物防、技防机制健全。

3.5.2园内建筑、消防、生活设施设备等存在严重安全问题。

3.5.2园内各种场地、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健全,消防设施、材料等均按要求配齐并及时维护、更新。装修符合环保卫生要求,并经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3.5.3各类活动材料、教玩具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要求,无安全隐患。为园内身心发展障碍幼儿配备适合的教育和康复设备。

    6.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幼儿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和方法,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3.6.1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并纳入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次专题安全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幼儿掌握基本的自我防护知识和方法。

3.6.1无系统的安全教育课程和活动。

3.6.2保教人员定期接受预防幼儿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教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较强,对突发事件具有应急处置能力。

3.6.2师幼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差。



    1.保教工作有特色,游戏活动能充分满足幼儿游戏的意愿,体育活动张弛有度,强度密度合理,学习活动有序、有层次,有利于启发幼儿思维。

4.1.1保教工作坚持立德树人、保教并重,重视幼儿园课程的设计、实施与管理,幼儿学习与发展活动的计划、组织、环境创设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充分尊重个体差异,促进全体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4.1.1幼儿园课程高度依赖教师用书,内容、材料的选择不适合本园幼儿。

4.1.2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形式,为每个幼儿(包括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充分参与的机会,满足自主发展的需要。

4.1.2幼儿园一日活动未能体现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

4.1.3保教工作质量的管理机制健全并能有效运行,质量评价结果反馈及时,改进有效,一日活动优良率达到80%

4.1.3幼儿园缺少保教工作质量的管理机制。

    2.生活作息安排符合幼儿身心特点、季节特点,两餐间隔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常态下)时间两小时以上,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一小时以上,游戏时间三小时以上。

4.2.1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安排符合幼儿身心特点、地域特点、季节特点,保证幼儿每天有充足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幼儿园的时间管理既相对稳定又弹性灵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集体行动和过渡环节,避免消极等待现象。

4.2.1幼儿园时间管理僵化刻板,存在大量不必要的集体活动,幼儿消极等待时间过长。

4.2.2正常天气状态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游戏时间达到规定要求,鼓励适当延长幼儿户外活动时间。特殊天气情况下的幼儿活动有预案、有场所、有安排、有质量。

4.2.3确立一日生活皆课程的理念,抓住入园离园、饮水餐点、散步午休、穿衣如厕等各个生活环节中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契机,精心设计和组织生活活动,充分实现生活的教育价值。

4.2.3各个生活环节放任自流或过度包办。

    3.活动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班级实际水平,有层次、可操作;合理利用本地区自然、社会、文化等教育资源和幼儿生活中的教育因素。

4.3.1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符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一日活动方案目标明确,层次分明,内容丰富,游戏化程度较高,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

4.3.1 40%以上班级一日活动组织不符合幼儿年龄特点。

4.3.2挖掘并充分利用本地区自然、社会、文化等教育资源,运用多种形式有效支持幼儿学习与发展。

4.3.2没有利用本地区自然、社会、文化资源。

    4.幼儿走、跑、跳、投、钻、攀、爬等基本动作正确、协调;能熟练、规范使用常用的学习、劳动工具及各种材料,具有与年龄相适应的操作技能;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技能。

4.4.1关注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各领域有机联系、相互渗透,寓教育于游戏中,重视幼儿身体健康、动作灵活协调、力量与耐力、生活自理能力等发展,总体发展水平良好。

4.4.1《指南》发展目标在保教计划和幼儿发展水平评价标准中未能全面体现。

4.4.2关注每一个幼儿的生活、学习和发展,通过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结合幼儿的行为表现和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教育策略,为幼儿提供有效支持。

4.4.2抽样调查30%幼儿的实际水平与档案记录不符,且显著低于同龄人。

5.能听懂和理解简单的语意,愿意与他人交谈,并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喜欢阅读,能初步理解图画、符号的意思,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初步感受自然、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4.5.1关注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各领域有机联系、相互渗透,寓教育于游戏中,重视幼儿听说交流、阅读理解和审美感知倾听与表达、阅读与书写、科学探究、数学认知、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等发展,总体发展水平良好。

4.5.1《指南》发展目标在保教计划和幼儿发展水平评价标准中未能全面体现。

4.5.2关注每一个幼儿的生活、学习和发展,通过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结合幼儿的行为表现和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教育策略,为幼儿提供有效支持。

4.5.2抽样调查30%幼儿的实际水平与档案记录不符,且显著低于同龄人。

    6.有良好的进餐、睡眠、入厕、盥洗和保持个人整洁的卫生习惯;坐、行、读、写姿势正确;活动中有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活动后能及时整理物品。

4.6.1关注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各领域有机联系、相互渗透,寓教育于游戏中,重视幼儿生活习惯、规则意识、自我保护等发展,总体发展水平良好。

4.6.1《指南》发展目标在保教计划和幼儿发展水平评价标准中未能全面体现。

4.6.2关注每一个幼儿的生活、学习和发展,通过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结合幼儿的行为表现和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教育策略,为幼儿提供有效支持。

4.6.2抽样调查30%幼儿的实际水平与档案记录不符,且显著低于同龄人。

    7.日常生活中愉悦、轻松、满足,情绪稳定;喜欢和信任教师、保育员,接纳和亲近同伴;喜欢参加群体活动,在活动中懂得与他人相处的方法和礼仪,乐意与同伴合作。

4.7.1关注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各领域有机联系、相互渗透,寓教育于游戏中,重视幼儿人际交往、社会适应等发展,总体发展水平良好。

4.7.1《指南》发展目标在保教计划和幼儿发展水平评价标准中未能全面体现。

4.7.2关注每一个幼儿的生活、学习和发展,通过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结合幼儿的行为表现和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教育策略,为幼儿提供有效支持。

4.7.2抽样调查30%幼儿的实际水平与档案记录不符,且显著低于同龄人。

 

 

 

 

 

 

 

 

 

 

 

 

 

 

 

 






    1.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形成明确的办园宗旨和鲜明的办园特色。

5.1.1认真贯彻《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

5.1.1无科学、可行的幼儿园发展规划。

5.1.2办园宗旨符合立德树人、幼儿为本、全面育人的要求,发展方向明确,措施扎实,积累了一定的办园经验,体现当地优秀的社会文化特点。

5.1.2办园实践出现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违背《条例》《规程》的严重问题。

    2.严格按照幼儿教育规律办园,无超班额现象,无小学化教学倾向,无早期定向培养现象,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

5.2.1规模适度,一般3-4轨,班额控制在小班30、中班35、大班40标准内(村园和地理位置特殊的单轨幼儿园适当放宽)。

5.2.1办园规模824班(含托班)以上,或平均班额超5人以上,或评估期间班额弄虚作假。

5.2.2遵循幼儿学习与发展规律,不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小学化教育,不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幼小衔接班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5.2.2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管理规范,存在小学化行为。

5.2.3根据家长申请进行离园后延时托管服务的,应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规范,无违规现象。

5.2.4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与幼儿关系友善、亲近,无放任、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5.2.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3.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措施到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饮食卫生和园内安全等责任事故。

5.3.1遵循《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园内各项制度的制定符合该办法和本园实际,执行情况良好。

5.3.1卫生保健管理制度混乱。

5.3.2 3年未发生重大饮食卫生和园内安全责任事故。

5.3.23年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处理。

    4.保教工作体现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幼儿发展水平良好;定期对幼儿进行发展水平测评,幼儿个体发展档案健全。

5.4.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建立科学的幼儿发展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教育评价,分析、反馈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特殊需要幼儿获得个别化教育与康复服务。

5.4.1幼儿发展水平评价体系不符合学前教育规律或不适应本园实际。

5.4.2幼儿综合发展水平良好,幼儿园自主评价和现场考察结果均显示80%以上的幼儿基本达到应有的发展水平。

5.4.2未正常进行幼儿发展水平评价,或幼儿发展水平评价未能有效帮助教师、保育员和家长等改进育人工作。

5.4.3 80%以上的教师有较好的评价意识、评价能力和自我改进行动,幼儿个体成长档案科学规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体现过程性发展。

    5.教科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人员、经费有保障。

5.5.1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建立集体审议、持续性沉浸式教研、专业书籍进阶阅读和混合式研修等教研工作制度,理清并解决课程实施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促进师幼共同发展和办园质量提升。

5.5.1教研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能针对实际问题,流于形式。

5.5.2教科研工作保障措施到位,骨干培养、团队建设、园外研修等有具体措施和经费保障。

    6.幼儿园与社会、家庭密切联系的有效机制初步建立,形成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社会和家长对幼儿园保教质量满意。

5.6.1幼儿园建有园务委员会,班级或年级建有家长委员会,形成联系制度和互动机制,协同承担育人任务,幼儿园发展外部环境良好。

5.6.1未建立家长委员会,与社会和家庭联系不密切。

5.6.2幼儿园建立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师德师风、膳食质量、园所管理水平和幼儿发展水平等进行调查,并进行分析、反馈和改进,家长对幼儿园的满意度达85%以上。

5.6.2家长对幼儿园的满意度低于70%

    7.严格执行《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专款专用;各类账目清楚规范,保教工作正常支出有保障。

5.7.1原则上幼儿园应为独立法人。独立法人幼儿园有独立账户,非独立法人幼儿园分户记账,均实行预决算制度。

5.7.1幼儿园无独立账户或未分户记账。

5.7.2幼儿园按规定健全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合理,各类账目严格规范。民办园有每年依规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的办园结余应低于办园成本的5%,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益比例应低于办园成本的15%

5.7.2财务管理混乱,民办园结余或营利比例过高。

5.7.3幼儿园收费规范,无乱收费行为,所有收费及时、足额存入专用存款账户并专款专用。

5.7.3幼儿园举办方或主管部门占用或挪用保教收入、财政拨款。